bié cái yì jū
指各蓄家产,另立门户。
《宋史·太祖纪二》:“癸亥,诏:荆蜀民祖父母、父母在者,子孙不得别财异居。”
fèi cái láo mín
耗费财物,劳苦百姓。
《晏子春秋·内篇谏下》:“诚费财劳民以为无功,又从而怨之,是寡人之罪也。”